台开案火狂烧 彰银董事长由证人变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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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14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5月2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彰银董事长张伯欣等三人因涉嫌台开内线交易案,昨天遭检调二度传讯。检调怀疑,张伯欣等人独厚简水绵,此一作法若系张伯欣擅自决定,则严重损害彰银股东权益,触犯“刑法”背信罪嫌。张伯欣因拒绝夜间询问,北机组予以饬回候传,但陈辰昭、陈允进两人則移送覆訊。 据报道,张伯欣等三人昨天已被检方列为被告,但矢口否认给特定人卖股涉及利益
检调另指出,传唤张伯欣等人主要是清查联贷案中彰银有无涉嫌背信外,关于“财政部长”吕桔诚、“国库署长”刘灯城等官员,有无涉及干预并指示联贷银行参与联贷签署,涉及图利特定人等贪渎行为,也在侦搜范围中。 检调认为,张伯欣等人即使未涉泄露联贷即将通过消息给蔡清文等人,但未经董事会同意,且明知联贷案即将通过,却仍擅将所持台开钜额股票卖给特定人,造成台开重大损失,张伯欣等不无触犯背信等罪嫌。 彰银董事长张伯欣由证人变被告,“金管会副主委”张秀莲二十三日表示,就通案而论,银行负责人被起诉非撤销职务的要件,需要有确切事证。至于张伯欣一事,“金管会”将主动了解状况,但必须在整个信息更清楚厘清后。对于是否有不适任的情况,张秀莲说:“我们会检讨。” 据悉,依照银行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条件准则规定,有事实证明从事或涉及其它不诚信或不正当的活动,显示其不适合担任银行负责人者,可予以撤销其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