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西近四成活产儿当年得不到《出医学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17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5月23日专电(记者王立芳) 记者日前从广西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获悉,作为新生儿基本信息的记录,2005年广西共向39万名当年出生的活产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仅占当年活产儿总数的61.69%,还有近四成当年出生的活产儿得不到《出生医学证明》。

  由于人口流动性大、群众认识不足以及基层医疗保健服务不到位,2003年至2005年
,广西当年出生的活产儿中拿到《出生医学证明》的,占当年活产儿总数的比例分别是55.47%、56.42%、61.69%。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处长陈荔丽说:“每年有那么多的孩子没有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这对卫生部门准确掌握每个地区新生儿的性别比、新生儿的健康状况等,都带来不便。”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的第一信息,是政府部门有关决策的依据。”陈荔丽说,《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信息应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应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庭成员做好新生儿姓名等准备工作,自觉申领。(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