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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车险费率限折令 低于七折最高罚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21 大众网

  本报5月23日热线消息省城的李女士到车管所报名学车时发现,有人已经用相同的身份证号办理了驾驶证。虽然重号者的身份证号已经变更,但由于无法找到重号人,这位李女士为学车犯了难。

  李女士介绍,今年5月15日,她到济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报名准备学车时意外得知,泰安一名姓王的女士与她的身份证重号,而且王某已办理了驾驶证。济南市车管所开具了
机动车驾驶证重复办证核对证明,要求李女士尽快查清事实。

  通过查询,李女士得知泰安的王某在办理驾驶证后,其身份证号已经发生了纠错变更。既然身份证号改了,为什么驾驶证上的号码不更改呢?李女士一头雾水。她来到泰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得知要更改王某的驾驶证号,必须由其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相关的户籍证明,于是为李女士出具了查询介绍信。李女士拿着介绍信来到泰安市财源派出所,但要求遭到拒绝,派出所称不能出具王某的户籍证明,让她询问上级有关部门。就这样,李女士咨询了多次,答案都是无法开具王某的户籍证明,李女士学车的事就此耽搁下来。

  23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泰安市泰山区公安局户政科,一位自称姓王的工作人员称户籍证明必须由本人来开,所以李女士应当自己想办法找到王某。财源派出所负责户籍的韩女士解释,户籍证明确实不能由他人代开。具体情况她不清楚,但王某应属于空挂户,寻找起来难度很大。目前协管员已通知了王某所在单位,并在积极寻找她。

  得知重号者还没有下落,李女士无奈地说,身份证号不是她编制的,可出现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重号事件已经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但损失应该由谁来“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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