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楠为两首歌在济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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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3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5月23日讯著名歌星孙楠于4月底委托代理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三被告侵犯其两首歌曲的作曲著作权及表演者权,要求三被告停止销售、复制、发行行为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目前,该案正在送达起诉阶段,将于下月开庭审理。 本案的第一被告为济南一音像制品销售商赵某,第二被告为北京一数码公司,第三被告是福建一音像出版社。原告孙楠于2006年初发现赵某非法销售由第二、第三被告出版、
据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该案只有第一被告在济南,且只是销售了涉案光盘,出版发行是第二、第三被告来做的。只要赵某能证明其所售光盘有正规进货渠道,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祁云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