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统一使用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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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34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王小武 吴春萍 记者杨燕生 为进一步保障执行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建立健全执行告知制度,统一使用执行告知书。 通知要求,今后,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后,应及时填制《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向申请执行人告知财产查控的形式、日期、期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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