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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防盗”触犯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4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成都讯(李刚王鹏翔刘剑)为防盗,已70岁的詹沛才颇费脑筋,在自己家中私藏、设置火药枪机关。5月23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詹沛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近年来,家住泸县海潮镇的詹沛才,自备材料制作简易火药枪4支,同时,还以打鸟为名先后向本村王某、方某、徐某、邹某等借来火药枪7支,设置成机关藏于家中,以防盗
贼。

  今年3月23日,詹沛才怀疑有人要到自己家中盗窃,就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主动说出了家中防盗用枪的情况。当地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到詹沛才家中撤除4处自动射击机关,搜查出长短火药枪10支,其中8支已装上火药和铁砂。次日,公安民警又在詹沛才的女儿家搜出其暂放的一支火药枪。经鉴定,该批枪支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经公安民警教育后,詹沛才方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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