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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要为公共设施埋单 小区配套尴尬将成历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5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城市新建地区的公共服务配套保障有了坚实后盾!记者近日从南京市规划局获悉,今后南京城市公共设施将严防公众利益受损,不得随意更改或删减。土地在出让配套上,开发商必须把公益性设施建好后,无偿交给政府和有关部门。

  设施配套尴尬将成历史

  南京市不少新建地区,由于开发用地的规模不同、建设时序不同、投资主体不同,在“谁开发、谁配套”的过程中,相关的设施未达到配建要求,即使是规划预留了用地,却缺少投资主体,造成相关设施缺项;一些开发商受利益的驱动,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一类公共设施”常常因为投资主体不落实、或者配套规模等问题,造成公益型公共设施缺项。另一方面,由于建设标准的不确定性和没有集中预留公共设施用地,相关配套设施过于分散、使用不便、建设标准低、城市容貌差。

  硬性标准严防公众利益受损

  南京市规划局副局长叶斌介绍说,城市公共设施是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8类。

  城市建设过程中,许多本应为市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公共设施常会因诸多原因而无地可建。叶斌透露,为通过改进社区级公共设施布局方法和相应配套指标,确保公共设施规划在空间上全面落实,规划按照用地控制的难易程度,将前7类归为易受市场力侵蚀的“一类公共设施”,其内容和标准为刚性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删减;把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归为易受市场力推动的“二类公共设施”,其内容和标准具有一定的弹性,在保证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充调整。

  三四分钟可走到社区服务中心

  叶斌告诉记者,城市新建地区主要指城市新区,也包括城市大规模成片建设及改造地区。由于市级与地区级的公共配套在相关规划中都有明确规定,因此,政府将更关注新区中规模较小但涉及千家万户日常生活、在现实中配套实施建设较为困难、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不理想的社区级公共设施的配套。

  其中,居住社区中心的服务人口规模约3万人,布置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附近,社区内居民步行7-8分钟、自行车3-4分钟内可到达。社区中心由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养老院、邮电设施、菜市场、社区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中心等组成,总建筑面积约3.3-4.3万平方米。

  基层社区中心的服务人口规模为0.5-1万人,布置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基层社区内居民步行3-4分钟可到达。基层社区中心用地控制在6000-7000平方米,包括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站、社区管理服务设施、托老站、卫生站、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其它设施及公共绿地。

  开发商要为公共设施费用埋单

  在实际的住宅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房地产开发单元比较复杂,其开发面积往往因地价、区位等原因,与规定的基层社区用地规模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常常会出现开发商擅自占用社区配套设施的现象。

  根据《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今后在土地出让的合同中明确某一开发地块必须配建什么标准的基层社区就是必备设施,开发商必须把这些公益性设施建好后,无偿交给政府和有关部门;另外按照小区的建筑面积,确定应建的公共设施中公益性配套设施的面积,相关的配套用房由开发商无偿提供给管理机构使用。

  例如,居住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33000-43000平方米左右,一般需要开发商无偿提供的公益型公共设施建筑规模约为5200-7700平方米,包括街政管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养老院等,约为总建筑规模的16%-18%;可以由开发商经营但必须保证使用功能和规模的公共设施建筑规模约10250-12250平方米,包括菜市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电设施等,约为总建筑面积的28%-31%;可以由开发商自主经营的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建筑规模约为17200-23200平方米,约为总建筑面积的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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