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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为交通肇事移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07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不久前,榆树市区至八号镇公路上,村民发现一摊血迹、一顶帽子和一块手表。两小时后,在距此50公里的一座桥下,有人发现一具男尸。警方进行并案处理。读者认为,交通肇事移尸最有可能。

  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 此案确为交通肇事移尸。下面,记者带大家看看警方破案的过程。

  榆树警方对男尸进行尸检时,发现男尸身上依稀可见车辆撞击的痕迹,但男尸附近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警方在两现场分别提取了血样,经分析确认为同一血型,据此判断这是一起交通肇事移尸案。

  警方经过大量走访,确认男尸是八号镇农民赵某。次日,警方对可能在现场经过的车辆进行调查,发现大岗粮库往榆树粮库调运玉米的40多台货车每天必经该处,其中一辆车号为蒙F×××69的货车与登记车型不符,警方初步将该车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同时,另一路民警在榆树市内各停车场排查,发现该嫌疑货车司机于某不知去向,而正在开车的司机是新雇来的。随即,警方在于某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蹲守,3天过去,于某始终没有出现。在警方的多次劝说下,于某的家人承认了于某曾打电话告知其撞死人的事。同时,警方在嫌疑车辆驾驶室脚垫处,发现了与死者赵某同一血型的血迹,进一步证明了于某肇事移尸的事实。

  事发12天后,迫于压力的于某到警方投案自首。据其交待,案发前日16时许,他驾车从大岗粮库运送粮食返回途中,与迎面一名骑自行车男子相撞,发现男子死亡后,为逃避责任,他便将尸体拉到50公里外,扔到了一座桥下。

  目前,肇事司机于某已被刑拘。

  正确断案读者名单:

  王橼 女 43岁 长春市青龙路

  吴先生 男 40岁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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