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存在“红色通缉令”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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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09 每日新报 | |||||||||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原正司级巡视员黄风教授表示:“现在很多人普遍认为,一讲追逃,就讲国际刑警组织,这是当前我们在追捕外逃贪官上的一个误区,而且耽误了我们很多事情。” 黄风说,目前在追捕外逃贪官方面除了缺少足够的双边引渡条约外,对国际刑警组织的认识也存在误区。
“我们好像觉得把红色通缉令发出去,就等着结果了。其实没这么简单。”黄风介绍,在大部分国家,警察的权力很有限,国际刑警组织充其量就是起一个交换情报的作用,帮你查找人。绝大部分国家,按照引渡法的规定,警察都没有在引渡问题上对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包括拘捕和临时拘捕。 黄风建议,在立法上,除了现在的引渡法,我国还需要制定一部刑事司法协助法。 他说,司法协助涉及的范围太广了,包括调查取证、追缴犯罪所得、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等问题。刑事司法协助和国内立法有密切关系。 此外,为更好地追捕外逃贪官,黄风建议要对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比如,犯罪嫌疑人在逃、死亡,目前的法律规定不能对资产进行处理,这是需要修改和明确的。” 《新京报》供本报专稿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