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住房公积金被收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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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 |||||||||
6家省直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被省纪委责成立即纠正 新快报讯(记者 尹辉 通讯员粤纪宣)6家省直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统一执行的7%标准。近日,省纪委责成这6家单位立即纠正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问题,对过去单位缴存的超出7%比例的768万元住房公积金,由省财政予以收缴。
今年2月以来,省纪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省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发现6家省直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统一执行的7%标准。核查发现,6家缴存比例超过7%的省直单位,主要资金来源是挪用公用经费或其他物业收入等。省纪委已责成这6家单位立即予以纠正,对过去单位超出7%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予以收缴;个人缴纳部分,由公积金中心退回原单位处理。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一律改按7%的比例执行,以前多缴纳部分可不作退款处理。 省纪委重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未作调整之前,省直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一律按广州市政府1998年制定的单位、个人各7%的缴存比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提高缴存标准。省纪委强调,省直单位统一岗位津贴后,一些单位挪用公用经费或使用其他收入替干部职工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会造成新的收入不公和违纪违规。今后如再发现有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一律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