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用户请注意更换报警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3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琦;通讯员赵振英)记者昨日从秦皇岛市煤气公司了解到,5月18日、21日,海港区红光北里与煤厂小区相继发生了两起煤气中毒事故,致3人中毒身亡。经初步分析,中毒事故是因用户操作不当引发的。 煤气公司工作人员在对现场勘察时发现,两用户家中的煤气灶具旋钮及灶前阀均未关闭,煤气报警器悬挂但未通电,且煤气报警器已超过了5年的使用期。
据介绍,目前,广大煤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已有了较大提高,但仍有部分用户对此未引起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事故一再发生。据煤气总公司今年的入户安检统计,约有41%的煤气用户存在无报警器、报警器过期使用、报警器悬挂但未通电等问题。为此,煤气公司通过本报呼吁广大煤气用户,请及时更换并正确使用煤气报警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