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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42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作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省财政将通过加大投入、减轻负担、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支持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

  2006年省财政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专款1500万元,提高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制定支持政策,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
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积极支持“镇镇通”工程,把全省就业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为扶持被征地农民就业,省财政安排了2000万元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重点做好制止农民就业培训机构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除《暂住证》工本费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外,其他专门面向进城就业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

  (吴红萱孙昂江大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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