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盛开携女儿下楼拍照 保安伸出大手: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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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2: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上周末,市民徐先生见天气晴好,小区内鲜花开得正艳,便带女儿下楼赏景拍照。不料一位保安很快走上来挡住他的镜头,说物管有规定:小区内禁止拍照。惊讶之余,徐先生来到小区物管处问个究竟。物管人员核实了徐先生的业主身份后,连声道歉,说这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全体业主的权益”,但只针对外来人员。 无独有偶。4月下旬,另一个小区的胡先生新居有客来访,当他兴冲冲陪着客人在小
对此做法,合肥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一位钱姓工作人员却表示能够理解,他说这是为了业主的安全。但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的张先金律师则认为,任何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下,都有自由生活的权利,在小区拍照,只要不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他人就无权干预。 (陈慧琴 朱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