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倒进村支书家 老头报复放火昨被判七年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2: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自己不够计划生育奖励条件,要求提前享受遭拒后竟然纵火报复,昨天,这桩刑事案由肥西法院宣判,汤先德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汤先德是肥西县山南镇城河村老庄村民组村民,生有一独女,现已出嫁。按照计划生育政策,仅生一女并年满60周岁,便可享受每年72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汤先德生于1947年2月6日,现在还未满60周岁。但他多次找到乡、村干部,要求享受该项奖励。有关部门反复
(李平 慧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