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内蒙古晨报 > 正文

呼市四月十大维权案例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4:17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范莉)5月17日,呼市工商局向社会通报了4月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这十大维权案例包括:

  2月份赛罕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一加工过程中加入化学制剂的馒头厂,对生产
场地进行了封存;4月21日,呼市工商局“12315”责令经营者当场退还多收关先生的电话费300元;王某编造一套理由向“12315”虚假投诉,执法人员了解详情后,对消费者的不实投诉行为严厉批评;王女士于4月14日与某保姆公司签订雇佣保姆合同,支付服务费190元,翌日,保姆公司将符合条件的保姆派遣到王女士家中,保姆来家后没有提供任何服务便一走了之,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责令保姆公司按规定退还中介服务费190元;赵先生在干洗店干洗一套价值500元的西装,取衣服时发现裤子丢失,经“12315”调解,责令经营者赔偿消费者一条价值200元的裤子;宋先生购买一套家具,经检验甲醛超标1.5倍,属不合格产品。经调解,厂家为消费者退还货款6000元,并赔偿检验费、交通费、误工费等4000元;消费者在装饰城购买的地砖颜色不一、表面凹凸不平、棱角受损,找经销商要求退货,经销商不予解决。经执法人员介入调查,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货款7080元;消费者与婚纱店签订婚宴摄影合同,支付服务费900元。消费者取回光碟后发现拍摄的过程不完整而且图像模糊,消费者要求退还摄影费,经营者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经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400元;樊先生与汽车专卖店签订购买轿车合同,并支付订金1万元,经营者承诺2006年4月20日前取车。樊先生于4月22日去取车,经营者告诉樊先生货未到位需要再等待一段时间,樊先生不愿意等待要求退还订金,经营者不同意投诉“12315”。经调解,经营者返还消费者订金10000元,同时向消费者赔付一辆价值400元的车模;2006年4月,新城区工商分局接到投诉:消费者于2005年7月20日购买“曲博士”祛斑化妆品一套,价值990元,购买时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如使用该产品无效,全额退款……”。消费者使用几个月后,不但毫无效果,而且脸上的斑点越来越多,经调解,由经营者按合同约定退还消费者全额购物款990元。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