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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被收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六家省直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多缴768万元被省财政收缴

  本报讯记者夏杨、通讯员粤纪宣报道: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广东有6家省直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多缴资金768万元已被省财政收缴。

  今年2月以来,广东省纪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省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初步
核查,发现6家省直单位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统一执行的7%标准。他们主要资金来源是挪用公用经费或其他物业收入等。

  省纪委已责成这6家单位立即予以纠正。对过去单位超出7%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予以收缴;个人缴纳部分,由公积金中心退回原单位处理。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一律改按7%的比例执行,以前多缴纳部分可不作退款处理。

  省纪委重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未作调整之前,省直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一律按广州市政府1998年制定的单位、个人各7%的缴存比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缴存标准。挪用公用经费或使用其他收入替干部职工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会造成新的收入不公和违纪违规,将一律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近期广东省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抽查。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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