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南路“地下钱庄”劫案一审宣判 四被告人均被处14年以上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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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5:2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去年发生在福田南路30号住宅小区的“地下钱庄”抢劫案(本报5月5日以《作案老手入室掠走70余万》为题报道)作出一审判决,杨云峰等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14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各被处罚金2万元。该案中“地下钱庄”被抢的金额高达75万,案件影响较大。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云峰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均系主犯,其中杨云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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