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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同事打一次卡穿了三回“小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5:58 海峡都市报

  幽忧:请教个问题,我一个朋友最近替同事打卡被公司发现,公司先是记他旷工3天扣罚9天工资,但他们公司的员工手册明明规定:代打卡只记旷工一天。

  海峡都市报:这样的话,不是明显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了吗?

  幽忧:更让人费解的是,他们主管接着以这件事为由,想将他调到别的岗位,他是
技术员,公司要把他调去当手工。

  海峡都市报:那你朋友现在被调走了没?

  幽忧:他不肯,结果公司最后又以不服从领导记了一次大过,记大过又扣罚了9天工资。这两次总共扣了将近2000元。现在我朋友想去告这家公司。

  海峡都市报:你朋友那公司是什么公司呀,从事什么行业?

  幽忧:是一家外资公司,做弹簧的。

  值班记者: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肖志云律师分析说,公司员工手册是公司与员工双方合同的一项补充,如这位网友所述,公司擅自违反了双方协议。幽忧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诉,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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