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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率先出台廉价医疗 处方最高不超4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6:2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病人得了哪些病可以选择“廉价医疗”?“廉价医疗”到底该用什么药?这些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在中山得到了解决。记者日前从中山市卫生部门获悉,中山在省内地级市中率先出台《中山市廉价医疗服务方案(试行)》。

  该《方案》详细规定64种疾病患者可以选择“廉价医疗”,并列举出治疗每种疾病临床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常用国产药,同时规定了药物的市场参考价格。“廉价医疗”必
须选用上述药物,每张处方金额最高不得超过40元。“廉价医疗”全面铺开2004年5月,针对当地的低保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中山市张家边医院推出了“廉价医疗”。随后,“廉价医疗”在中山市29家镇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铺开。

  在“廉价门诊”,医生被要求尽量用价格相对较低的国产药品,一些可做可不做的检查项目尽量不做,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少一次性耗材的使用。

  由于中山市各镇、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居民收入水平也不尽相同。各医院都根据当地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廉价医疗”方案。

  但是,“廉价医疗”实行过程中,也遭遇了一些普遍的难题:病人得了哪些病可以选择“廉价医疗”?“廉价医疗”到底该用什么药?该做哪些检查?一直都没有统一的明确标准。《廉价医疗方案》旨在明确标准

  基于此种情况,中山在省内地级市中率先出台《中山市廉价医疗服务方案(试行)》,并于本月开始实行。全市所有政府办医院必须开展廉价医疗服务,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门诊部设立1间觸2间廉价诊室,选派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医师出诊。(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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