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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退耕还林达1.3亿亩 退牧还草1.9亿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7:24 今晚报

  新华社银川5月24日电(记者孟昭丽、武勇)记者从正在银川市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五”期间我国共完成退耕还林1.3亿亩,退牧还草1.9亿亩。

  退耕还林工程和退牧还草工程是我国在治理水土流失方面采取人工治理和生态自然修复相结合的主要措施。中国科学院原副院长孙鸿烈院士说,在水土流失如此严重,而国家投入又有限的情况下,实行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是解决当前治理迫切与资金投入不
足矛盾的一个有效手段,应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生态系统。

  孙鸿烈说,严重退化的生态系统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第一步是封育,让其自然修复,当自然修复的草被和灌木稳定土壤后,再通过人工补植,使生态恢复。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必须通过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形成多样化的生物群落,系统才能最终稳定,进入良性循环。

  退耕还林工程从2002年开始正式全面实施,是我国遏制水土流失、根治江河水患、改善生态环境的治本之策。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无偿向退耕农户提供粮食、现金补助以及种苗造林费补助;粮食和现金的补助年限具体规定为:还草补助按2年计算,还经济林补助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粮食补助的年标准为长江上游地区每亩150公斤,黄河中上游地区每亩100公斤;现金补助的年标准为每亩20元。

  退牧还草工程2003年开始实施,工程实施的目的是让退化的草原得到基本恢复,天然草场得到休养生息,从而达到草畜平衡,实现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建立起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草原生态系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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