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6月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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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7:25 四川新闻网 | |||||||||
执法局培训学习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本网记者 蒋亮) 四川新闻网记者5月24日获悉,为抓好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成都市执法局专门举办学习培训会领会条例精神。当天,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冯建生助理巡视员和景观处徐勤处长专门就条例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操作流程,有针对性地向执法局下属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报告和讲述。 成都市执法局郭晓鸣局长告诉记者,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体现着一个城市的形
“条例的出台,标示着成都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轨道,从而实现了全市户外广告空间资源政府特许经营和招牌设置统一标准、合法设置的原则。因此在条例即将实施之际,执法局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部门,下属各单位特别需要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精神,为贯彻实施奠定基础。这也是为什么今天执法局专门开会培训的目的所在”,郭晓鸣说道。 为抓好户外广告管理的执法工作,成都市执法局正在全力完善户外广告设置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同时对有关法律文书进行修订,制定户外广告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此外,我们还在研究拟定广告载体拍卖和招标等办法。目的是做到准备充分,从而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