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左云矿难说明监管监察有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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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21: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五月二十四日电 今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五·一八“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通报》中指出,这一事故说明在安全监管、监察上存在严重漏洞。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发出的这份通报说, 今年五月十八日二十时三十分左右,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一起透水瞒报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
通报说,发生事故的新井煤矿为乡办、个体私营企业。该矿始建于一九九二年,批准生产能力每年九万吨。据初步分析,这起透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该矿十四号第一煤层作业时放炮震动破坏了与附近废弃矿井采空区的隔离带,造成采空区积水涌入,水量约二十万立方米。经赴现场工作组初步了解,该矿存在违法超层越界开采,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管理极其混乱、隐患严重,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等重大问题。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在这份通报中说,采矿许可证批准该矿开采的煤层为四号煤层,而该矿除开采四号煤层外,违法超层越界开采八号、十四号第一和第二煤层。另外,该矿今年仅从三月初开始至事故发生前,两个半月已生产原煤约十万吨,而该矿被批准的生产能力为每年九万吨。此外,该矿井下层层转包,劳动组织混乱。有的矿工的矿灯是自己购置、自己充电,每班有三百多辆柴油三轮车在井下运煤,严重违反安全规定。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矿主及生产副矿长、当班调度员和包工头逃匿,左云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赶赴现场调查时,该矿谎报被困五人,隐瞒井下被困人数,转移被困人员家属,转移账户资金,性质极为恶劣。这一事故也说明在安全监管、监察上存在严重漏洞。 相关专题:山西发生特大矿难瞒报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