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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倒卖他人货物 格尔木市货车司机李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8: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货车司机李某未按合同履行协议,将货主马某的27吨水泥私自倒卖,当他再次到马某处装货时,被马某发现了。

  5月上旬,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合同诈骗罪,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1000元。

  据悉,2005年8月11日上午,货车司机李某与格尔木市一家货运信息部签订运输合同协议,为货主马某承运27吨水泥到西藏。货装完后,李某并没有按合同履行协议,而是于当日以6400元的价格将所装水泥倒卖给王某。随后,李某想再捞一笔,遂改换车牌,通过另一家货运信息部介绍,来到马某处装货,没想到被细心的马某看出破绽。看见事情败露,李某驾车逃跑,马某紧接着向公安机关报案。2005年8月12日,经侦支队民警将李某抓获,移交至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作者 范生栋 张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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