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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刑讯逼供致人死亡 所长要辞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8:49 海峡网-厦门日报

  厦门警方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力促正规化建设,并授权本报独家解读警方此次大动作

  >>>>核心提示

  所里民警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死亡,派出所所长要引咎辞职;民警办案有漏洞而派出所所长没挑出,所长和民警要一起受罚;公安分局每季度将对辖内至少10%的案件进行
倒查,尤其是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倒查……昨日,厦门警方召开正规化建设工作会,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这些举措被与会的派出所所长们解读为,今后,“办铁案”已不仅仅是警方的一个追求,而将作为一个刚性要求存在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其直接效应将是,民警办案越来越公道严谨,公民合法权益越来越有保障。

  

民警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所长要辞职(图)

  厦门警方破获一起重大诈骗案件。(资料图片)

  警队警所一把手试行“引咎辞职”

  规定:对执法质量不达标的所队,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等重大执法过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所队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对其予以免职。

  解读:在众多新举措中,这一条无疑令派出所所长们最受震动。记者现场采访了几位所长,根据他们的理解,这条规定意味着,警方高层要大刀阔斧地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善作为”的基层派出所和各专业支队、大队开刀了,而作为警队警所一把手的他们,对于手下民警的失职或者滥用职权,自然负有首要责任。

  所长们认为,所谓“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等重大执法过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能主要指刑讯逼供致人伤亡,在外地一些城市屡屡发生此类案件的情况下,我市这一规定,无疑将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民警”“所长”都不再是铁饭碗

  规定:a、完成派出所所长任职资格培训试点工作,制定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办法。b、制定科学合理的民警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作为民警调整职务、衔级、岗位和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c、开展协勤辅助人员工作情况检查,严禁他们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他们从事执法活动。

  解读:这几条规定意味着,无论是“民警”还是“所长”,都不再是铁饭碗了。今后,对各岗位的绩效考评和资格认定,将是警方内部改革的大势所趋。这就如同给全体民警上了一道“紧箍咒”——你干得不好,你成绩不达标,就可能要走人。

  另据了解,过去几年,我市曾发生过个别协警越权办事、侵犯群众利益的情况。这次规定再次明确,协警不是执法主体,只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办10起案件至少1起会被倒查

  规定:a、市公安局法制处要建立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分局、支队要按照不低于案件总数10%的比例,每季度进行一次倒查。市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倒查。b、探索建立单位和民警个人的电子执法档案,方便查询和考评;推动各专业警种建立案件主办警官制度,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健全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做到谁审核、谁批准,谁负责。c、市公安局5月30日前将完成“警务公开栏”的制作和上墙工作;警所警队的执法办案,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

  解读:倒查,正是为了给民警绷紧精神上的“弦”,提醒他们,每办一起案子都有许多双眼睛在盯着。另外,本报上月报道了湖里警方在全省率先开发并启用“民警个人执法电子考核档案”的消息。根据警方介绍,这是一个“逼着民警更严格地办好案件、办铁案”的系统。如今,类似的系统有望在全市推广,民警办案的详细过程将被记入电子档案,派出所负责人作为第一个把关人,如果没有发现办案中存在的漏洞,就可能被把第二道关的公安分局法制科民警“抓住”,和民警一起被处罚;而法制科民警同样要接受把第三道关的公安分局领导监督。当然,假如最后案子还是出了问题,审批通过的分局领导也得负责任。

  同时,警方还将力推执法公开,使案件的办理处在群众监督下。警方希望,通过重重把关、层层透明,能够有效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民警每三个月至少要练一次枪

  规定:分局、支队每年统筹组织全体民警不少于15天的集中训练,所队每季度组织一次武器警械使用训练。落实武器警械管理使用制度,健全保管设施,保证安全又方便实战需要。所队领导和民警要熟悉所属武器警械的性能,会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要保证出警、出勤民警装备防弹头盔、防弹背心、防刺背心。

  解读:曾有民警向记者透露,工作一忙,根本没时间训练,自从离开公安院校后就没怎么开过枪。他们担心说,一旦遇到穷凶极恶的歹徒,不知道自己的枪法还准不准。而在外地,有的警察甚至出警不带枪,最近广东还发生了民警到案发现场后返回派出所拿枪,导致群众一家4口人被凶徒杀死的惨剧。

  依照我市的新规定,每个民警每季度至少要练习一次武器警械的使用,这样,基本上能确保民警关键时刻“弹无虚发”,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外,要求出警民警“全副武装”,也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警察,更是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需要。本报记者 黄圣达 通讯员 郭晓来

  链接:三类治安犯罪群众最痛恨(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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