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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保险车险何时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0:53 新晚报

  出险已近4个月 理赔至今未如意

  斐金波本报记者苏雪菊

  市民买保险,都希望一旦意外出险,能从保险公司及时获得一份经济上的保障。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一旦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应及时予以理赔。但是,好多投保过的市民
遇到大额理赔时,却感到太困难。市民纪先生的车发生意外已近4个月了,却时至今日也没能从保险公司拿到理赔款。

  交警认定“单方全责”

  据纪先生介绍,他于1997年花43万元买了一辆德国进口的奥迪车。去年,纪先生的司机在天安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选择了一份全部损失保险金额15.6万元,部分损失保险金额30万元的保险,支付了7300多元的保费,投保了除自燃险外的所有车险品种。今年1月26日,纪先生的车在黑龙江省海伦市境内发生了交通意外。在海伦市沿海东路,纪先生的车为躲避对向来车,撞在了路边的大树上,车辆起火,使得车辆完全报废。

  纪先生说,出险后他立即与天安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在2月12日将车拖回哈市。依据纪先生提供的海伦交警部门的认定手续,系单方全责。于是,经协商保险公司同意理赔8万元,作为全损车辆现金价值。

  对于这笔理赔款,纪先生虽然觉得有点少,但为了尽快拿到理赔款,纪先生也不想再与保险公司“拉锯”,便对此数额认可了。

  天安认为:“责任不清”

  采访中纪先生对记者说:“确定理赔额度后,保险公司说好30天内进行赔偿。但之后由于久未拿到理赔款,我又多次找过他们,但均被他们以‘得经过总公司’为由推托。时至今日,过去4个多月了,我仍未从天安保险公司拿到一分钱。”

  “由于对保险公司太信任了,这个按常规30个工作日的承诺只是他们口头告诉我的,也没落实到书面上,我后来再去找,他们就完全抛开这个承诺不说。我后悔死了,如果当初要他们一个书面承诺,我想他们也不能给我拖得这么久了。”

  对于纪先生反映的问题,天安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理赔部门陈经理的答复是:“至今尚未给纪先生理赔是事实,但我们也是有理由的。因为这起理赔还存在手续不全、责任不清的问题。而且我们对其的赔付数额也未确定就是赔付8万元,具体事宜正在协商确定中。”

  记者问:“如果缺少手续,保险公司为啥不告知纪先生让其出示,以便尽快将这起理赔结案呢?如此何时才能将理赔程序进行完毕?”陈经理称这些问题涉及客户个人隐私,何时能为纪先生办理完此业务尚不确定,因为一切正在按程序走。

  律师:保险公司影响了索赔进程

  纪先生对记者说:“我真怕再拖下去,保险公司再告诉我,说我原来提供给他们的材料过期啥的,那样我的麻烦可就更大了。”

  那么,纪先生的担心是否有道理呢,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采访。5月22日,记者了解到纪先生已聘请某律师事务所李滨律师为其代理索赔事宜。记者遂与李滨律师取得了联系。李滨律师介绍说:“接受纪先生委托后,我作为代理律师与天安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取得了联系。联系后,我意外地发现,在我介入后,保险公司才为纪先生出具一份要求提供的材料明细。而按正常程序,这些应交材料明细,保险公司应该在接险后就提供给纪先生。此前保险公司没将这些告知纪先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先生的索赔进程。”对此,陈经理的答复是内部原因导致没在第一时间将“索赔手续函”给纪先生,对具体未送达原因不做详解。

  另外,针对4个月没能拿到理赔款的事实,李滨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应及时对投保人进行理赔核定,按照业内惯例这个“及时”应为30天。时至今日没能完成理赔,的确是慢了好几拍。在这起理赔案件中,如果双方不能就理赔事宜最后达成共识,投保人如想尽快拿回理赔款,只有向黑龙江省保监局信访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以上途径尽快获取经济补赔。

  保险公司最终会给纪先生一个怎样的答案?纪先生何时才能拿到理赔款?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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