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用爆炸物品要监控流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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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14 青年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66号国务院令,公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交易。
来源:青年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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