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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猎杀野生动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1:34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刘延军 实习生刘媛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并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对虐待、滥食野生动物或者侵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非法猎捕和杀害野生动物。经批准猎捕野生动物的个人和组织,必须按照批
准的工具和方法猎捕。猎捕时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误猎、误捕、误伤野生动物或者破坏其生存环境。对误捕的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放生,对误伤的野生动物应当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送交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对死亡的野生动物应当及时报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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