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严禁带资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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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2:22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近日下发《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 ,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投标条件,同时要对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合同备案制度。据介绍,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 款,由建筑业企业垫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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