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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惹祸 亲生骨肉5年后追讨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2:2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韶关市民刘某万万没想到,6年前“一夜风流”竟让他在近日狼狈不堪,一个5岁小孩追上门来认爸爸,还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其是亲生父子关系,并给付抚养费。

  23日上午,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对这宗“抚养费纠纷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5岁小孩的诉求,刘某须每年付给小孩生活费4800元。

  2000年8月25日晚上,刘某与女子张某产生“一夜情”,两人发生了两性关系。同年9月25日张某到医院检查发现已怀孕,次年5月20日生下一小孩。小孩出生后一直跟随母亲张某生活,刘某未支付过抚养费。近日,小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与刘某是亲子关系,并要刘某承担抚养费。

  浈江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小孩作为刘某的非婚生子,刘某理应承担小孩自出生以来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小孩能独立生活时止。遂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小孩与刘某是亲生父子关系;刘某每年给付小孩当年生活费4800元,至小孩独立生活时止;小孩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刘某承担50%;刘某给付小孩自2001年5月至2006年12月的生活费2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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