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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刚装好已过包退期 送货迟引起三包期"缩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2: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昨日,市民林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5月14日从宿州路某商场购买的一台空调,21日商场才送到家并安装好。可使用后制冷效果较差,23日林先生便要求商场退货,却被告知已过了7天的保退期。

  林先生对此感到费解,他说,明明是你商场送货迟才导致超过保退期,责任应该在商场。怎能将“板子”打到消费者的头上呢?合肥市工商局12315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
现行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有效期还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算。但空调机不同于一般家电,需要专业人员安装后方可使用,此时按购物凭证计算“三包”期显失公平。经过交涉,商家最终同意为林先生办理退货手续。

  据12315工作人员介绍,现在许多家电卖场均实施“售送分离”,家电送到消费者家里的日期往往迟于交钱开票的日期,致使三包期“缩水”,一旦家电出现性能故障极易因为过了法定三包期而引发纠纷。12315中心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因送货期与开票期不一致引发的家电纠纷高达300多起。因此消费者购买家电付款时可让商家在发票上注明:“三包期自送货之日起计算”。

  (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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