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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环保局公布环境噪声监测统计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2:50 乌鲁木齐晚报

  “清晨六七点是卖包子的吆喝声,晚上一两点有夜市的叫卖声,半夜四五点还有汽车喇叭声,只要在家别想休息!”家住乌鲁木齐市西北路车站旁住宅楼五楼的张宏明苦不堪言。和张宏明一样生活在首府居住、商业混杂区内的市民,近年来昼夜都被噪声包围着。

  市环保局5月23日公布的环境噪声监测统计结果显示,我市2001年至2005年间二类功能区(居住、商业混杂区)昼夜噪声均超标,夜间噪声超出标准近三分之一。

  据市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居住、商业混杂区噪声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乌鲁木齐市各类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统计显示,从2001年至2005年间二类功能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超过标准13.1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超标15.2分贝。5年间昼夜等效声级均超标。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分析,居住、商业混杂区内的噪声大多来自商业活动噪声和交通噪声,商业区内店铺密集,各种促销活动繁多,加上车辆多、流动性强,近年来交通噪声污染依然严重。

  据了解,这种噪声污染已长期困扰着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当人们还未认识到噪声污染的严重性,只是感觉到一种“吵”的现象,实质上污染已侵害到了人们的身体。噪声污染对有心脏病、神经衰弱、高血压等病史的患者影响更大。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二类区噪声污染现状,我市要求施工单位正常情况下夜间12点以后不得施工,遇到混凝土浇筑或赶工期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方可在夜间限时施工;在城区禁止鸣笛的同时,要求外环路等快速、高速公路采用减噪路面以消减交通噪声,此外,对商业活动也采取限时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舒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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