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禁实物交易 《条例》9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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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3:5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日前,国务院通过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1984年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作了全面修订。 《条例》从两个方面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作了完善:一是在现行条例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的条件、期限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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