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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假陈述遭投资者起诉 ST纵横6月底南京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4:2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2006年4月5日报道《南京一投资者在宁起诉ST纵横》—文之后,很多ST纵横(600862)的股民都纷纷来电咨询案情的进展。

  昨日,本报记者再次采访到该案的独家消息。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凌向记者透露,南京—位ST纵横的流通股股东以ST纵横作出虚假陈述,给其投资带来损失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状告ST纵横。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传票已经下达给ST纵横。

  “本次案件将在南京开庭,时间大概是6月底。”律师胡凌昨日在电话里告诉记者:“目前ST纵横方面还没有和我们接触,5000多元的赔偿可能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但是6月底ST纵横还是要来南京出庭的。”

  据记者了解,在当初提供给法院的起诉书中,原告提出的一个起诉理由是由于被告在2000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陈述行为,导致原告的投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虚假陈述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还有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实际损失5047.81元;二是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对于此次起诉的胜算有多大,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胡凌认为:“目前来看,此次胜算还是很大的。事实俱在,起诉成功应该不是问题。”

  —位法律专家表示,ST纵横也有不出庭的可能,但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sT纵横就会失去当庭申辩的权利,毕竟法官是依据事实判断案件,ST纵横并不一定会败诉。

  昨日,ST纵横以单日下跌4.43%报收1.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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