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人选人大代表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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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深圳人大代表认为这体现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 本报深圳讯前天,深圳人大代表再次行使说“不”的权力。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时,提请任命的一名副庭长人选在表决中未获通过。
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天进行最后一项议程,表决人事任免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投票,任免了60多名干部。但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一名副庭长人选在表决中未获通过,是惟一被否决的人选。代表们认为,对自己认为不符合任命标准的干部人选,就应该敢于说“不”,充分发挥人大职权,体现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周敏)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