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成孩子遭受过污辱语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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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5: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目前北京市还没有成立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当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他们没有躲避的地方。”昨天,在北京市妇联召开的儿童发展论坛上,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主任佟丽华认为,当儿童遭受暴力问题时缺乏有效预防和保护机制,在儿童遭遇的暴力问题中,精神暴力也不能忽视。 孩子遭遇家暴后无处投诉
在佟丽华最近做的一项调研中显示,在北京市中小学生中平均有30%的学生认为曾经遭受过老师侮辱性或带有歧视性的语言。此外在家庭中,父母的辱骂以及带有歧视性的语言常常会给孩子带来心灵上的伤害。而面对这些问题,目前北京市缺乏有效的监测和信 息来源机制,当孩子们受到来自父母的暴力后,没有可以投诉的部门,即使孩子报警,如果后果不是很严重,警方也并不会对此立案。 对施暴父母缺乏有效惩戒 对于未成年人家庭暴力问题,佟丽华表示,针对父母施暴的情况,在对孩子造成了一般伤害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基本上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后果严重一些的还可以采取剥夺监护权的措施。然而,由于没有能够收养未成年人的机构,因此执法部门往往会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这样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因为缺乏有效的惩戒,一些施暴父母藐视法律;另一方面,对于遭受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将会面临更严重的伤害。 采取措施防范“以暴制暴”倾向 目前,佟丽华正在推进推动全国律师的志愿网络建设,现在已经发展到3500多人,通过到中小学校园里进行普法,免费为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打官司,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儿童暴力问题不仅是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也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问题。当孩子受到暴力以后,若没有有效的措施,孩子可能认为以暴制暴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暴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李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