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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律师职业学校全校共11名学生号称大学(图)(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7:30 国际在线

  当初招生简章上的师资介绍中有4位从未露过面。2004年9月,规定的两年法律职高结束,但职高毕业证是一年后才拿到的。本应该是法律职高期间内开设的“司法心理学”、“ 公务员制度”、“36计”等9门课其实根本就没有开设过。“宪法”、“法理”等三门也是在修习大专期间才开设的。而“刑事诉讼法”一门干脆就不曾系统讲授,只做过几堂考前辅导而已。

  记者发现,在该校为学生颁发的职高毕业证上,加盖的是“晋中市律师职业学校”公章和“榆次区教育委员会职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专用章”,而在入学时所签的公证书和学杂费收据上加盖的则是“晋中地区司法职业学校”的公章。至于证明学生身份的学生证,在学生持证购票受阻后向校方要求下,校方才加盖了钢印,内容是“晋中地区行政公署司法”的字样。

  采访至此,记者询问学生,有没有谁在入学时要求验看该校的办学许可证?学生们面面相觑无人应声。然后他们说:“这也就是我们几年学上下来的疑问。”

  在记者随后对晋中市教育局的走访中,成教处的老师告诉记者:在目前登记在册的33所学历教育机构中,没有“晋中律师职业学校”。如果是职业教育机构,应到榆次区教育局去查。记者依言而行,得知“该校是局里批的,前年我还曾随同检查过,但去年换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时该校未换,这应该就意味着未通过年检。至于6年学制,那不可能批准,算是该校自行扩大业务范围”。由于教育部门主管处室人事更迭,记者“看一看当年对该校的审批文件”的要求无法得到满足,但记者听到了一种模糊的说法:这个学校大家都有所耳闻,似乎上面的意思是,它招不到学生办不下去,今年送走最后一届学生就自动消亡。

  司法“误导”?

  晋中律师职业学校的同学曾问过校长和老师,“咱校是否私立学校?”得到“不是,这是司法局办的”的回答。记者就该校性质向一位吴姓老师电话求证时,对方说自己只是个打工的,一概不清楚。另一位代课教师则说,自己受聘前也了解过,该校是司法局主办,后来转为社会力量办学,但还属于单位办学,与私人办学不同。吴老师向记者提供了教务主任的 小灵通号,然而,该号不是关机便是不接听。

  4年间,晋中律师职业学校与市司法系统发生过以下几次联系:

  在2003年元旦联欢会上,晋中市及各县司法局局长都出席并观赏了该校师生演出的节目。(有些节目是校方请来艺校学生穿着本校警服表演的。)2004年元旦联欢会上,晋中市司法局的武姓局长还出席并唱了首歌。2005年某月,学生们曾被叫到市司法局帮忙整理过司法系统考试试卷。

  网上“晋中律师职业学校”的介绍中明确提到:“(该校)是由晋中市司法局主办、定向培养高素质律师人才的学校”。

  可以肯定的是,“晋中律师职业学校”与“晋中司法学校”是同一所学校。因为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上盖的是晋中地区司法学校的公章,但该校究竟与司法部门是何关系?如果的确是司法系统所办,它是否应受教育和司法的双重监管?如果它与司法局无关,那么学生证上的钢印、作为校服的警服、“司法学校”的名称等等是否对司法局构成侵犯?晋中市教育部门的回答是,业务上可能有一些联系,不过实在说不清。

  而在晋中市司法局,办公室一位戴眼镜的工作人员则对记者的身份和来意更为关注。至于记者的问题,则以“主任正开会,我们不清楚”和“应该到教育部门去了解”作答。但从他们的谈话中记者能够断定,这所学校是人所共知。其后两天内,记者多次拨打晋中司法局的3部电话,无一接听。

  有同学回忆说:“当时招生老师中还有穿警服的。教我们课的老师中就有两位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另一位同学拿出保留着的“晋中市司法局文件市司招(2002)33号”,这是一份“关于招收律师班的通知”。成立律师班是“2002年3月20日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文件中要求“把好生源选拔质量关,具体由学校推荐,调学生档案审核后报名考试面试择优录取”并“考试以县司法局配合司法学校组织进行”。看来这所学校的确与司法局有着扯不断的联系。

  学生们说,听说该校1997年就成立了。记者从某网络黄页查询到,1997年,郭银岗注资3万成立了“晋中地区司法职业学校”。而律师职业学校去年经国家外专局聘请外教用的便是这个名称。记者按网上所留电话(经114查询,该号为晋中市司法局值班电话)打去,接听者告知说郭为晋中市中院纪检书记。记者再致电晋中市中院,纪检书记室电话无人接听。

  据说晋中律师职业学校校长朱泽栋的对外身份是晋中市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一职。记者就此向宣教科的求证结果是:2002年以前该人确任此职,后来竞争上岗他下去了,目前仍是司法局的人,但具体做什么不清楚。(学生们说,朱对司法局说在学校,对学校说在司法局,实际上从来找不到他。)对于朱,学生们的评价是“大谝子”但也“有神通”,证据是他为学校的几名学生找到了法律系统的好工作,两名在晋中市中院任书记员(临时),一名在太原某律师事务所任文秘。记者联系到其中两位同学,一名表示对该校“也感谢也恨”,另一名则回避所有问题。

  后记:很多问题没有得到答案。最让人揪心的是采访中,学生们无数次长长的叹息和质问。

  “当初说的是上完6年学本科毕业还给找工作,可实际上,离校的同学绝大多数在晋中、太原或外地各处打工,有的端盘子,有的擦皮鞋,都是自己找的。现在我们对工作不抱希望了,只是我们把全部信任和4年的青春还有家中全部积蓄都给了学校,而学校这个样子还能办下去吗?我们该何去何从?谁来为我们负责呢?” (记者 冯迪)

  来源: 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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