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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潼关乱罚款事件中停职副局长满腹委屈(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20:50 CCTV《大家看法》

  记者:“怎么确定是假冒?”

  熊榜奇:“按照我们查处的材料,没有一个是虚假的,都是100%。”

  记者:“有鉴定吗?”

  熊榜奇:“他们仿冒别人的产品都有标识。”

  记者:“当场就能做出?”

  熊榜奇:“检查后,他们能把情况完全说出,没有别人用这个包装后进市场。他们自己承认就是假冒的,仿冒不用做鉴定。”

  熊副局长说,根据现场情况和货主自己的口供,工商人员不用做鉴定,就能当场确定产品是假冒伪劣的。

  按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如果是假冒伪劣产品,必须处产品价值1至3倍的处罚,而且还要没收产品,但事实是,潼关县工商局却光罚款不没收,这又是为什么呢?

  熊榜奇解释说:“由于当事人拖人说情,送礼在家门口等一天,进不了门,现金都没有收,但怎么也摆脱不了,最后碍于人情,作出少量罚款,等值罚款,建议回原厂使用自己的标识。”

  不管罚款的程序对还是不对,也不管是否像河南商户所说的,被潼关工商部门罚了款经常拿不到发票,仅仅就商户们手里的这9张罚单上的14多万元,工商部门在代收后,去向到底在哪儿呢?银行方面表示:收到了这九笔钱,并已上交国库。

  面对河南100多名商户对罚款的不满和指责,以及轰轰烈烈的社会舆论的批评,潼关县工商局熊副局长满腹委屈。

  熊榜奇:“我们想在此声明一下,不象网上炒做的那样鸣枪,逼死人命,罚款不开发票,没有的事情,现在工作被动到这个程度,惊动这么多。”

  但是,对于河南商户反映的潼关县工商局在罚款中存在多收少开的现象,这位副局长并没有否认。

  记者:“那为什么明明交了2万,只开了1万2 ?”

  熊榜奇副局长:“我们是付了举报人的举报费,一般按货物价值5%,由于我们办公费用紧张,举报人要领到举报费,在这种情况经费又不足,暂时垫付。”

  记者:“你觉得合理吗?”

  熊榜奇:“我们意识到不对,市局也对我们进行了批评。”

  2006年5月23日,渭南市工商局对潼关县工商局副局长熊榜奇、经检大队大队长支忠民两人作出停职的处理决定。

  熊榜奇副局长“在过程我犯两个错误,一、不该用罚没款垫付,二、没有依法行政。这就是今天停职原因。”

  采访快要结束的时候,记者再次来到陕西市潼关收费站,一些商户和过往司机告诉我们,他们现在还隐隐担心,之后还会不会有人在这设卡乱收费?他们的车真的能畅通无阻吗?

  为什么“公路三乱”屡禁不止?在大家看法的演播室里,嘉宾们共同探讨了这个问题。

  嘉宾水皮认为:“三乱”存在,原因有二:一是部门职能定位不清;二是猫鼠游戏规则在作怪。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院教研部主任应松年认为:各个部门之间应当形成相互监管的形式,这样有利于问题的防止,更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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