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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某强奸了好朋友的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23:07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高瑞锋通讯员范国宏) 昨日,48岁的燕某面对民警的再次讯问,禁不住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连连说自己不是人,不该糟蹋好朋友13岁的女儿。

  据了解,燕某已经成家,多年前带着家人从山西省来到呼市打工,暂住在呼市赛罕区巧报镇巧报村。2005年初,他认识了同住在该村的刘某,并且成了好朋友。刘某是四川省人,前年带着媳妇和女儿来到呼市打工。来呼市不久,媳妇跟人跑了,只留下他和13岁的女
儿相依为命。为了让女儿生活的好一点,刘某不分昼夜地打工,有时候晚上也回不了家,家里只剩下女儿一人。2005年7月的一天晚上,燕某在得知刘某家里只有其女儿一人时,来到刘某家,将刘某的女儿强奸,事后回到了老家山西省。今年5月初,一直忙于挣钱的刘某发觉女儿的肚子鼓得很大,去医院检查后才知道女儿怀孕了。在他的逼问下,女儿说出了实情,刘某立即报了警。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接警后,在5月18日将燕某从山西省抓回。5月19日,刘某以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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