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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招规模增速为5% 三部委规范高校收费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0: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教育部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增长速度为5%,教育部将采取五项措施稳定高校招生规模。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介绍,五项措施为:

  今年我国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增长速度将控制为5%,这一指标是根据各地的政府投入
、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若干项指标科学推算出来的,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个指标执行。

  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教育部要综合利用现在教育部可以掌控的行政手段,对招生计划执行不好的省份加大调控力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对各级各类的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比如说对专升本的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要严格规范,对军队院校招收地方学生也要加强管理。同时要规范和管理对独立学院的管理。

  加强高校“阳光招生”工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招生章程公平,坚持录取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让各个招生的环节都公开。

  加强监督和建设。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情况进行督察。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同时要求2006年秋季开学前,各高校必须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此外,教育部重申,各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据了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常设机构,由校级领导直接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25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部已于日前成立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

  学风建设委员会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风气建设的指导机构和咨询机构。其工作任务主要有三条: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学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定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生不端行为的实施细则和文件;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指导和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建设;针对高等学校的学术示范的不端事例进行调研,举行听证会的办法,供有关单位参考。

  不得跨学年预收费

  另据报道,昨天,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如学生因故退学,高校应按月计退住宿费。

  《通知》明确,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自愿前提下,高校可以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高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

  《通知》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学生来内地高校接受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与大陆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政策。

  (隋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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