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处“红顶煤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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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1: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肖树臣)5月23日,河南省清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红顶煤商”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登记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利用手中权力参股煤矿,贪污受贿,焦作市政法委副书记王建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外,伊川县5名涉嫌挪用公款入股煤矿的基层粮食企业负责人,也均被撤销了行政职务并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河南省去年已明确提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从煤矿撤
最近,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计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6月30日前,没有从投资入股煤矿中全部撤出股份,或还没有撤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撤出所有股份,否则将受到严厉惩罚。 据悉,截至今年3月底,河南省共有63.97万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登记,其中,356名“红顶煤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申报登记,包括国家工作人员27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83人,已撤出资金2327.41万元。 据介绍,今年河南省清理纠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于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人员,将一律先就地免职,然后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查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不积极配合清理纠正工作、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也将给予相应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