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用“硬手段”改善“软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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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1: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乌鲁木齐5月25日电(记者陆金宝)从今天起,乌鲁木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仍存在庸、懒、散行为者,将受到不同的惩罚。这是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为提高执政能力,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而再次采用的“硬手段”。 乌鲁木齐市从2004年起,通过连续开展“群众满意不满意”万人评议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措施,坚持整肃党政机关工作作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平庸、懒惰
为了彻底根治机关工作人员的庸、懒、散行为,乌鲁木齐公布了治理“庸、懒、散”行为的实施意见,对庸、懒、散行为的表现进行“画像”,分别以具体条款作出了界定。并就惩处庸、懒、散行为,确定了明细的、操作性强的谈话告诫、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辞职辞退、法纪处理等7种方法。同时,明确凡本部门和单位存在庸、懒、散行为而受到查处时,其所在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也要受到相应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