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尝口方便面 罚她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2:15 西部商报

  时间:5月21日下午4许

  地点:西固某超市

  本报记者 马进帅 为您报道 兰州城市学院大三学生小阎,在西固某超市搞促销时,尝了口另一家公司促销的方便面,超市保安发现后要罚她5000元,她无法接受这么重的处罚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罚款金额从5000元降到2000元,再降到300元,但她身上根本没那么多钱,保安便把她价值1200元的一部手机扣下,作为抵押。

  尝口方便面要罚5000元

  据小阎讲,5月21日,她利用双休日到西固某超市搞促销“榨菜”的工作,下午4时许,同学打电话让她下班时带几包方便面,正巧该超市的卖场有一家公司在搞方便面促销,看见许多人在品尝,她就走过去也尝了一口,准备下班时给同学捎几包。可正在她咀嚼品尝时,被值勤的超市保安发现,要罚她5000元。她当时吓坏了,她从山西来兰州读大学,为给家里节省点钱,应聘到某公司搞榨菜“零促”,每月工资就三四百元,哪来的5000元啊!她哭着求保安少罚点,她承认自己错了。最后罚款降到了300元,但她还是拿不出,保安就把她价值1200元的一部手机扣下。小阎说,为了这部手机,她从安宁往西固已跑了三四趟。

  超市规定 员工吃东西属内盗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事发的西固某超市见到了该超市的店长, 他说,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内部员工只要在卖场吃东西,就是内盗行为。像小阎的这种情况,除了要把促销员赶出促销现场外,还要对厂家处罚5000元,而小阎不愿意处罚她所在的厂家,情愿自己受罚。随后,他让小阎今天再来,把事情解决掉。

  不能透露 罚款条文是商业机密

  当记者问及该超市的规定里有没有对违纪员工处罚5000元的具体条文时,店长说:“具体条文属于商业机密,不能透露。”当记者问及超市“内保”人员有无罚款的权利时,店长说:“这是我们企业内部的事。”某榨菜公司的杜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员工在卖场随便吃东西,违反了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该罚,但西固某超市对小阎罚得确实重了点。”

  律师说法

  超市无权直接罚款

  西固某超市的做法是否合法?昨晚7时许,记者采访了甘肃金刚律师事务所的王春梅律师,她说,西固某超市对违纪员工直接罚款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根本没有直接对员工罚款的权利,如果要处罚违纪员工,也只能采取扣发工资或奖金的办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