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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许可瞒报材料 不良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2:15 西部商报

  要闻简讯

  省政府昨日出台《甘肃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违规实施行政许可的要追究其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予赔偿。行政机关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在10日内依法定方式将行
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予以公示;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并被列入不良记录档案。(陈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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