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年技术开发费投入按150%抵扣应纳税所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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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2:44 新闻晨报 | |||||||||
□记者徐斌忠 晨报讯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发改委主任蒋应时发布了市政府最近印发的《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蒋应时介绍说,《配套政策》重点聚焦围绕企业主体创新需求,强化政策的引逼作用、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着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
■增加创新要素投入。允许企业当年的技术开发费投入可以按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还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增加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的科技支出、优化投入结构、强化融资担保;建设区域性资本市场、建立创业投资风险救助制度明确发明创造权属和收益分配、强化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益保障、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分配和奖酬力度等。 ■提高创新活动效率。明确了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要求、设计了重大自主创新产品或装备的项目业主风险共担机制、提出了发挥高新技术园区作为自主创新载体功能的相应举措,并对资助企业主导下的产学研创新互动、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机制、稳定支持公益类研发机构提出了整体的设想与安排;拓展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构筑以项目为载体、集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发布、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供给、技术成果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等。 ■促进创新价值实现。对自主创新产品设计了优先采购的制度、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的采购比例作出了下限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试制品明确了政府首购要求;进一步突出了其中的相关优惠条款,并对企业以税后利润和科技人员以转化收益投资转化项目或企业给予相应的支持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