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少数医院麻醉药品外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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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2:51 山西晚报 | |||||||||
截至目前,已有18所医疗机构报送了整改报告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晋帅妮)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稍有不慎就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为此,太原市卫生局、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成专家组,4月份开始对省城86所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太原市卫生局今日通报检查结果,少数医疗机构存在麻醉、精神药品外流现象。截至目前,共有18所医疗机构报送了整改报告。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些医院由医师开出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患者或家属取药后回家注射,违反了卫生部“麻醉药品注射剂只能在医疗机构内使用”的规定。有的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的护士未经培训,对相关知识不了解。部分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对临床科室周转的麻、精药品基数不清楚。有的医疗机构未使用规范的麻醉药品处方,处方书写不规范。专家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太原市卫生局与市禁毒办强调,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医、药、护等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严禁无执业医师资质、未经过培训的实习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并表示还将对使用麻、精药品的医疗机构进行再次检查,如有医疗机构对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将暂停其麻醉、精神药品使用计划的审批。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