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法院“借法官审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由于编制严重紧缺,全省有的基层法院业务庭组成不了1个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者合议案件只有到其他庭借人。省委组织部在一份最新的报告中说,他们已会同省人事厅研究改进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办法,如对偏远地区招考职位降低开考比例、要求各级不得挤占“两院”空缺编制等,尽快解决人才“断层”尴尬。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献敏介绍,由于编制紧缺,全省有20%的基
而来自全省检察院系统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据省人民检察院陈怀安副检察长说,一些基层法院由于地区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工作辛苦,难以吸引人才,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愿进县区院工作。今年招考公务员,因部分检察院报考人员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了6个县院的招考计划。因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了26个职位,其中取消初任检察官职位7名。全省检察官队伍中不满35岁的只占9%,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甚至没有35岁以下的检察官。 在给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中,省委组织部表示,在今后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将明确要求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计划中,必须有一定数额的计划专项用于招考录用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这些人员可以免考专业知识,招考职位比例也由常规的4∶1降低为2∶1,“借法官审理案件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了”。 (本报首席记者 章玉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