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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39万保费 保险公司原副经理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3:2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身为保险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李劲被控在短短两年时间挪用39万余元的保险费,按揭买车。为填补资金缺口,他又数次冒用客户资料,向银行骗取了54万余元的贷款。昨日,高新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贷款诈骗罪对李劲提起公诉。

  检方查明,2002年7月到2004年7月,李劲在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保四川分公司)营业二部副经理期间,挪用收取的保险费,以自己名义按揭购买了一辆现代索纳塔轿车,还为他人按揭购买了6辆小轿车,并交纳了汽车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挪用总金额达到了39.8万余元。为填补这个缺口,李劲在2003年7月到8月间,先后4次冒用客户留下的身份证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汽车假按揭贷款,骗取银行贷款共计54.3万元。2005年9月,保险公司报案称,保险费被挪用。同年10月公安机关刑拘李劲。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永安财保四川分公司保证保险管理中心何经理。何经理说,去年9月,李劲担任公司催收办公室主任,当时公司已经知道李劲此前挪用保险费的事,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不过,李劲看上去还是非常老实的,对于这件事,大家也觉得比较意外,公司以前几乎没听说过发生这种事。

  高新检 郑燮 本报记者 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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