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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义工”可优先录为公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3:3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5月25日讯(见习记者 黄强)今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济南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进行二次审议。二次审议稿明确提出,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学校招生、有关部门评定职称时,应按有关规定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录取、评定表现突出的志愿者。

  二次审议稿还对未成年人申请加入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作出了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申请加入志愿服务组织成为志愿者,需经其监护人同意。”同时规定,“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需经其监护人同意,并在成年人的指导下进行。”

  二次审议稿还确定每年3月5日至31日为志愿服务活动集中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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