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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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3:57 舜网-济南日报 |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6年3月29日经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5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5月25日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济南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6年3月29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6年5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