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强调,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准确定罪量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4:07 山西晚报 | |||||||||
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25日强调,要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该重判的要重判,依法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运用多种刑罚手段,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摧毁其经济基础和政治根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目标,突出重点,打出实效。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定罪和量刑。必须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铁案意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